分卷阅读123
书迷正在阅读:末世重生之去吧二受君!、萌狐枕边养、[综]以剑证道、我只是来打个炮(H)、漫漫修仙陆、娇吟、君妃侧、日久不休(H)、给她点颜色、强制占有(H)
臂修长,没有练武后的紧实,可以肯定这是个远离杀戮的普通姑娘。他对普通的女孩子还是很友善的,越是危险的坏境里,越需要这样艳遇般的调剂。她拿着酒壶,转身去揭酒缸的盖子。胡狄的酒缸很矮,她弯下腰,窄衣和长裙间刚好衔接,直立时露出欲说还休的一线,弯腰后便大开大合。虽然让男人有意外之喜,但风情而不冶荡,火候拿捏得极好。明王在柜前,静静看她不经意间展现的少女风韵,想起多年前,曾经有个女人在风雨中同他割袍断义。那时候波月楼还是波月阁,他领了一项密令,在去往都洲的驿站里,刺杀一名过路的官员。那时候的门规就是如此,杀手领命办事,不需要了解太多内情,甚至连那个刺杀的目标姓什名谁都不必过问。出发之前,会接到一封有关目标人物外貌衣着描述的信件,他揣上信件便上路了。多年在波月阁中的历练,杀人对他来说像砍瓜切菜一样简单。这次也是这样,他的任务完成得很轻松,事成之后还有空闲,在那摊死rou上擦干净自己的重剑。可是没想到,出门的时候遇上了一个人。换做平时,一刀解决了最干脆,可他却认出她来,那是曾经的青梅。很小的时候,在他家业还兴旺的时候,他们在游戏里扮演过新郎和新娘,彼此也约定过,将来长大了要做夫妻。当然幼时的话不应该当真,邻家温润的小儿郎,十几年后也许会变成杀人如麻的坏蛋。然而那时的约定,在彼此心里都留下过印记,记得有那么一个人,说过那样一段幼稚又温情的话。他盯着她胸前佩戴的飞鱼木珠,脑子里嗡嗡作响。这木珠还是他送给她的,并不名贵,是老师布置的课业中,他唯一觉得满意的成品。她也认出他来,“敖苏……你怎么在这里?”审视他身上的细甲黑衣,好像明白了什么,匆忙进屋查看。他闭了闭眼,心也拧起来,在她迸发的哭声里落荒而逃了。后来再遇见她,她已经成了别人的妻子,那颗飞鱼木珠当然也不会再戴着了,见到他,平静地说:“我杀不了你,无法为父亲报仇。如果你我素不相识那有多好,我的良心就不用一次次接受拷问。我这辈子最后悔的就是认识你,我等了你十五年,你回来了,却杀了我父亲。”她和他错身而过,他站在雨里,感觉不到冷热。过了很久才慢慢挪动双腿,发觉腿灌了铅似的,寸步难移。后来听说她自尽了,死在一个雨夜。他说不清心里究竟是种什么感受,是解脱,还是庆幸?好像都不是。反正生而为人的痛快,到这里全都终结了,那个不见面也许不会再想起的女人,最后在他心上狠狠划了一刀。胡狄姑娘把满满一碗酒放在他面前,复又转身给酒壶打酒。他垂下视线看粗陶的酒器,酒是好酒,漾动过后在碗壁上留下了一圈缠绵的轨迹。他呡了一口,热辣的口感像粗砺的刀石,刮过他的喉头。“客官好像不是本地人,从哪里来?”胡狄姑娘把打满的酒壶放在一旁,大大的杏核眼里有热情的波光。他又呡了口酒,“我是个客商,四海为家。”答案似乎不太有诚意,胡狄姑娘有些失望,茫然拿抹布擦拭桌面,一来复一去,擦得清漆都几乎脱掉一层。夏日的午后,街面上行人不多,酒肆里也没什么生意,世界是热腾腾的。店外一棵杨树枝繁叶茂,树冠上知了成群,在一蓬蓬的热浪里,发出声嘶力竭的鸣叫。彼此都不说话,萍踪不定的过客,和本地卖酒的姑娘,本来也只是偶然间的一次邂逅,不必太上心。胡狄姑娘看他斯文地一口口喝完了那碗酒,接过空碗道:“我再给你打一碗吧。”他说不必,掏出一块碎银放在桌上。一壶酒当然不值这么多,她垂首找钱,再抬起头时他已经出门了,只看见一个挺拔的背影从眼梢一晃而过,她追出门去,人早就走远了。回到临时歇脚的地方,阿傍也回来了,正站在窗口向金府眺望。见了他,把一张地形图摊在他面前,“我在城里走了一圈,粗略画出了撤离的路线。金府进不去,但我知道西墙的防守最松懈,从这里上去,可以直达金云览的书房。楼主射灭了直道上所有的灯,好处是让金云览误以为波月楼的人都转移进木象城了。虽然金缕城目前正戒严,但我料想金云览会疏于自己府内的防范,而把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和木宗宗主的联系上。”明王颔首,对他这么快就画出金缕城的城防和所有干道钦佩不已。阿傍摆手,“我就是靠这个吃饭的,要是连这个都不行,那我怎么在四大护法里立足?”又看看天色,日头一点点落下来,距离天黑还有半个时辰,“如果今晚不行,那就留待明晚。我一直觉得时间太紧了,仓促起事,只怕考虑不周全。”明王却失笑,“杀手杀人,难道还要占卦不成?之前执行的任务和这次不一样,以往只能算小打小闹,这次都攻到天外天了,再往前就是众帝之台,全武林有几个人能做到?你不觉的荣耀么?楼主有枞言相助固然如虎添翼,但人多些总不是坏事。金缕城这么容易就穿过了,木象城必定难得多,楼里人早些到,搭人梯也把楼主送出去,否则要我们这些人有什么用?”明王是四护法之首,年龄最大也最沉稳。他这些年似乎把一切都扑在他的杀手事业上了,一个没家没口的男人,现在唯一的兴致就是攻破众帝之台。一群不入流的杀手,把那座象征着武林至高权威的城池踩在脚底,绝对是件光宗耀祖的事。杀手也是有追求的。阿傍摘了他腰间的酒壶摇了摇,拔下盖子灌了一口,嗬地一声:“好烈的酒!”他轻笑,“卖酒的姑娘长得很好看,要是能攻破五城,将来我要回来找她。”异性缘极差的阿傍很不平衡,“打壶酒都能有艳遇,世上何来天理!”明王跳上床,一臂枕在脑后,笑道:“这种事可遇不可求,女人好像都不怎么喜欢你,要不你试试男人吧!”这下让阿傍想起胡不言那次的调侃来,他有心揶揄明王,趴在他床边道:“哥哥,那你看我怎么样?你喜欢我这款儿的么?”明王大笑不止,一只巴掌伸过来,毫不留情推开了他的脸,“多谢,我喜欢女人。”两个男人笑闹着,太阳一点点沉了下去。赤红的火烧云晕染了半边天,天上出现一片奇景,一半红得夺目,一半青如碧玉。等夜全升上来时,城里又开始弥漫雾气,这是水泽中的城池大多会有的定律,对于他们这些习惯夜间行事的人来说极有好处,越是视线模糊,越容易隐蔽。明王从夜幕下潜出去,他身手矫健利落,男人的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