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疼,好像自己正在十八层地狱深处,永远被打入刑罚里面,没有极限,无穷无尽的剧痛包围着她,无时不处在死去活来之中! “服不服!”这里人为的地狱,但是未必比真正的地狱弱小了,狱卒首领为了自己的欲望,还能想出更加难忍的酷刑来,他疯狂的挥动手里的藤鞭,每抽一记就狰狞的喝道,“你服不服!服不服!” “不服!” “不服!”北野樱上牙咬着下唇,几乎咬出血丝来,眼泪,汗水,口水,鼻涕都毫无形象的肆意流出来,略微带着卷儿的柔顺发丝打着绺儿,有的披散,有的狼狈贴在脸颊额头,可是北野樱的心里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!口中若是得空也只喊着两个字,“不服!” 打死也不服! “啪!” “啪!” 藤鞭一记接着一记抽打,而北野樱的意识开始变得模糊,疼痛似乎也慢慢的减弱了,终于,她眼前一黑,整个人就那么昏迷了过去。 “哗啦!” “哗啦!” 连续的几水瓢冷水泼在脸上,北野樱依然没有反应。 狱卒首领有些心慌,急忙上前探她的鼻息,发现北野樱还有微弱的呼吸,这才放下心来,看着昏死过去的北野樱,狱卒首领简直是气都气不起来,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硬气的女子,今天他是见识到了也服气了。不过这才是一个刚刚开始,公堂上的事情,他也知道,这个武艺高强的女侠是躲不过冤狱了,林家的主母打定主意要诬告她,而县令也明显有帮凶的意思,这个女侠的未来注定是在黑狱中度过余生,他有足够的时间去磨这块顽石! 就像熬鹰一样,再倔强,再坚强,再野性的动物,只要是动物,就都能被驯服,一天不行就十天,一个月,一年,日复一日的刑罚折磨,他就不信北野樱能抗住! 外传北野樱(四) 前PS:外传(一)里面有一个小漏洞,前面第一次说事发地点在“永城”这个是错的,后来又说是“靳县”才是对的。 这里捋一捋,永城在这里相当于地级市,而靳县则相当于附近的四线小城市,林家是永城的大户,是个很大的宗族,迁居到靳县的只是其中的一个小分族而已。 另外如果是永城的话,也不叫县令,则应叫做永城知府。 “升堂!” “威!!!!!!武!!!!!!” 一阵堂喝,紧接着就是两排衙役用板子的红头敲击地面的“咚咚咚”声!听着就让人一阵心颤。 靳县县令慢慢迈着步子,摇摇晃晃走到了县太爷的椅子旁边,坐了下去,左右环顾了一下道,“带人犯。” 便见两个衙役从侧堂走出来,这两个人高马大的衙役中间架着一个只有十六七岁的少女,正是蛮荒来的女侠北野樱,北野在牢里受尽了折磨,连衣服都完全打碎了,不过大概是为了看上去好看,那些支离破碎的衣服都被拿掉了,现在换上了一套粗布的裙子和粗布的无袖马褂,内衣裤肯定是没有的,如果此时从北野的裙筒下面往上看,则一览无余纤毫毕现。 清朝时期的套裙和现在的齐膝短裙几乎一样,而无袖马褂大家多数都是见过的,其实就跟现在的大跨栏背心差不多,露出了北野女侠大片的大腿,小腿,手臂,肩膀,而这些露出来的地方无一例外,全都遍布着新旧层叠的鞭痕。 这种穿着别说是寻常保守的女子,即使是对于蛮荒夷狄少女来说也是太过暴露了,北野樱此时任由两个衙役架拖着,双目紧闭,不知道是羞耻还是虚弱到极致的原因,这么穿也并非为了羞辱与她,而是北野的武功过于高强,双手双脚必须一刻不停用牛筋或者掺了发丝的麻绳紧紧绞在一起,这样就只能套裙子和系绳的无袖马褂了。 不过不管怎么说,总比在牢中穿的那套被皮鞭打成布条的褴褛衣服强多了。 北野樱被带到堂前,两个衙役便将她往地上一扔,北野樱将膝盖略微分开一点,双脚自然依然是用牛筋捆住,若是寻常人,捆了这么多天早就因为血流不畅而坏死了,即使是北野这等武功高手,有内息支撑,双脚也是酸麻难耐,表面的颜色也是由最初的洁白如玉,变成不过血的粉红色。 这样,北野的脚,双膝,形成三个支撑点,面前支撑着她跪直了,双手则自然垂在身前,歪着脑袋,冷冷看着县令。 毕竟是身怀绝学,北野的眼神极具攻击性,县令也不由得有些胆寒,手里“啪!”的狠拍了一下惊堂木给自己壮胆道。 “那蛮荒女子!在牢里关了几日,你可有反省!” “本侠女有什么好反省的,你指的反省是唆使那些狱卒小吏鞭刑拷打,威逼利诱吗?倒是县令大人,不知道这几日有没有做噩梦啊!” “真是屡教不改!”县令冷哼一声,牢里的事情,作为靳县县令乃至在场的衙役们,自然是心知肚明,而现在是内审,没有百姓在堂外围观,他也不觉得羞怒,只是道,“虽然本县没听说过你的侠名,不过听林大夫人讲来,你也是武功极高的侠客,难道没听过人在屋檐下的道理吗?” “你一个弱质女流,就算武功再好,难道还不知道现在应该如何做怎么选吗?”县令寒声说道,他这话说的已经再露骨明显不过了!就差直接说,“小妞儿,你就屈打成招了吧!你招也 得招,不招就打到你招供!”了。 “县令大人,你这是